我的妻子是德国公民,拥有土耳其蓝色身份,她说她会去土耳其申请离婚。 和他一起生活了 6 年后,我离开了家。 在我离开家之前,我和我的妻子一起去重新参加会议,因为我的会议即将结束。 虽然我应该得到无限期,但他们给了我 3 年而不是无限期,即使我所有的文件都完好无损。 续约 12 天后,我离开了家。 我的妻子立即写信给我的军官说我嫁给他是为了德国。 他们没有给我一个为期 3 年的课程,而是给了我一个独立于我配偶的 1 年课程。 本月初,2 月 6 日,我去取了它作为身份证。 我目前持有独立于配偶的居留卡,与我的配偶分开居住。 我们XNUMX个人。 今天老婆给我发短信说要去土耳其,要我给她委托书,要她去办理离婚手续。 如果他这样做,我在这里的无对等会话会受到影响吗?